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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县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发布日期:2021-10-08 15:34: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灾理念,围绕赣南原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国家战略部署,加快我市山地丘陵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县全域治理,进一步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存量,降低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市自然资源局会同兴国县人民政府积极探索开展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新模式,进一步夯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

927-28日,江西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组对兴国县拟实施的区域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涉及的地址隐患点进行了现场踏勘。专家组一致认为,该实施方案能够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我市地灾隐患“点多、面广、规模小、危害大”的特点,做了大量有益探索和研究,项目实施非常必要,提出的解决思路和措施基本可行,能够有效提升我市地质防治能力和水平。

929日,在野外实地踏勘论证的基础上,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组对江西省地质环境调查研究院和江西省地质工程(集团)公司共同承担编制的实施方案进行立项申报评审,自然资源部地勘司和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有关专家领导、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兴国县人民政府相关人员参加会议,项目实施方案顺利通过评审。专家组认为该项目的实施能消除或降低部分重要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力推进将明显改善老区人民的生活条件,具有很好地示范效应,同意向上申报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