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9-03-25 09:03: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财务工作小组  访问量: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赣州市城乡规划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赣市府发(201435号的有关规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

3)负责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5)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中心城区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信访接待,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9)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10)承担赣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市城乡规划局机关8个科室;下属单位8个: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规划信息中心)、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市城乡规划档案馆、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市城乡规划局蓉江分局

2.人员情况:编制人数9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编制65人。实有人数78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56人。

3.未纳入本次预算编制的共有2个预算单位;包括由赣州经济开发区经费统筹管理的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由蓉江新区经费统筹管理的市城乡规划局蓉江分局。

第二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257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4.86万元,下降31.1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5万元,增长20.5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成立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新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上年结余结转1538.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1341.36万元,下降46.58%,主要原因是完成一批上年结转规划设计项目,形成上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单位支出预算总额为257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64.86万元,下降31.14%,主要原因:一是增加新成立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新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二是完成一批上年结转规划设计项目,形成上年结余结转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其中:

部门支出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104.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3.66万元,增长36.2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7万元,增长21.66%;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04万元,增长81.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增长4.1%项目支出1470.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8.52万元,下降49.79%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规划项目)1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78.8万元,下降5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1万元,增长25.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增长16.9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224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25.01万元,下降31.33%;住房保障支出5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万元,增长25.4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7万元,增长21.66%;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1.04万元,增长81.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增长4.1%;其他资本性支出1470.9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58.52万元,下降49.7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036.8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6.5万元,增长20.52%;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成立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新增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9.61万元,增长25.2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1.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4万元,增长16.97%;城乡社区管理事务829.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137.55万元,增长19.88%;住房保障支出58.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8万元,增长25.44%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4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32.57万元,增长21.66%;商品和服务支出251.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58万元,增长27.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5万元,增长4.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37.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9万元,增长0.87%;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具体包括办公费15万元、印刷费2万元、邮电费5万元、取暖费0.53万元、维修费3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2.27万元、公务接待8.4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差旅费15万元、规划业务经费58万元、公车租赁8万元、一般购置费支出10.3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97.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4.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总体规划模型更换工程)263.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资金1470.90万元;纳入绩效目标批复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二、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8万元,比上年减少0.7万元,下降1.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4.6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参照2018年预算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33.4万元,比上年增加9.6万元,增长40.34%。主要原因是:增加新成立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其他6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同比减少0.4万元,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1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第三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由市级财政拨款形成的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 经费支出: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市规划局2019年项目绩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