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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19-09-25 08:09: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财务科  访问量: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

(三)负责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五)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中心城区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信访接待,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九)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承担赣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市城乡规划局机关8个科室;下属单位8个: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规划信息中心)、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市城乡规划档案馆、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市城乡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市城乡规划局蓉江分局

2.人员情况: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9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65人;年末实有人数100人,其中在职人员78人,退休人员22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7324.5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606.74万元,较2017年增加2254.45万元,增长44.47%;本年收入合计4717.78万元,较2017年增加1927.32万元,增长69.07%,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新增经费2361.99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145.48万元,占24.28%;上级补助收入210.6万元,占4.46%;其他收入(含南康区财政局拨入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经费)3361.7万元,占71.2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679.5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4679.57万元,较2017年增加2130.43万元,增长83.5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支出1667.89万元,二是新增规划设计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644.94万元,较2017年增加38.2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增加2018年末结转和结余750.29万元;二是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结转规划设计项目相继完成,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相应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00.76万元,占38.48%;项目支出2878.81万元,占6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740.29万元,决算数为236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8%。主要原因:年末结转待付未完工规划设计项目款。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0万元,决算数为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主要原因是: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项目年初预算为上年结转项目经费预算,年末规划设计项目未完工,存在结转待付项目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7万元,决算数为8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年初无预算,人员增加,新增养老保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43万元,决算数为49.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36%,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年初无预算,人员增加,新增医疗保险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71.90万元,决算数为440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4.65%,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年初无预算,新增城乡社区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9万元,决算数为5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1.83%,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年初无预算,人员增加,新增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8.52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9.83万元,较2017年增加155.35万元,增长25.28%,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赣州市城乡规划局南康分局,人员增加,新增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03.68万元,较2017年减少52.56万元,下降23.21%,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7月起,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市规划监察支队公车运行费用较上年减少;二是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减少,三是2018年无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赴深圳挂职干部经费等专项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4.27万元,较2017年减少65.38万元,下降25.18%,主要原因是:获评市先进单位奖励金支出减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74万元,较2017年减少5.55万元,下降88.24%。主要原因是:购置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减少。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7万元,决算数为6.39万元,完成预算的16.5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26万元,下降26.1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0.36万元,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3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2018年因公出国(境)支出为年末12月办理证件差旅费。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万元,决算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8.91%,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44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万元,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公车购置决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万元,决算数为1.53万元,完成预算的14.85%,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2.19万元,下降58.87%。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市规划监察监察支队从2018年7月起,无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公车运行费用比上年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91万元,较2017年减少21.66万元,下降11.61%,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引进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24万元,相应支出下降。其中:办公费11.58万元,邮电费1.1万元,取暖费0.98万元,差旅费46.86万元,维护费0.17万元,会议费3.32万元,培训费1.17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4.43万元,赴厦门挂职干部经费4.58万元,规划前期可研、文本打印、招投标评标、专家咨询评审、法律顾问、规划公示宣传、对各县(市)农村村镇规划及建设指导和督查等业务费73.26万元,工会经费1.86万元,福利费6.61万元,公车租赁费8.63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8年度《蓉江新区绿化生态景观规划》等6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6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96.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8年度《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方案设计专项规划》等18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88.3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方案设计专项规划》等25个项目共计项目资金1363万元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占2018年度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6.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88.39万元,财政专户支出178.3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前期能认真调研,按程序报政府立项,由财政核拨经费,发改委核批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进度组织专家进行阶段评审,项目完成提交市规委会审议,规划批前公示,最后报市政府批复规划实施,按项目内控流程实行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并控制在预算指标范围内。项目完成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值。项目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组织对赣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等5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8.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履行部门职责,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四个方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和业务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照财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等制度、内控审批程序办理各项支出,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年实际完成绩效目标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值。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一)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度《关于赣州市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方案设计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能按照年初计划,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支出、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落实情况较好。自评总得分为:97分,自评等级为“优”。(见附件2《关于2018年度赣州市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设计规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赣州市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设计规划项目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1:规划局2018年决算公开表 (1)

附件2:关于2018年度赣州市八境路-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设计规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附件3:八境台-古城墙周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与街巷立面改造方案设计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