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乡规划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城乡规划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市域城镇体系规划(都市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负责组织或配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制专项规划;负责中心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规划管理工作;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区域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
(三)负责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中心城区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城市地下空间等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指导全市区域规划、城市规划、乡镇规划、城市勘察、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市政工程测量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负责指导县(市)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五)负责对全市城乡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规划行业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依法对中心城区已审批的各项建设工程进行批后规划管理;负责所审批建设项目规划方面的信访接待,负责全市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听证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城区城乡规划档案收集、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九)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和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承担赣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6个,包括: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赣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赣州市城乡规划档案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赣州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45人;年末实有人数85人,其中在职人员62人,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5070.0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279.61万元,较2016年减少223.28万元,下降8.92 %;本年收入合计2790.46万元,较2016年增加648.28万元,增长30.26%,主要原因是:一是2016年度规划设计项目相继完成,2017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相应减少;二是2017年度新增规划设计项目,增加了项目经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71.39万元,占81.40%;上级补助收入74.97万元,占2.69%;其他收入444.1万元,占15.91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2549.1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49.14万元,较2016年增加550.08万元,增长27.52%,主要原因是:增加规划设计和城展馆总体规划模型更新工程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2520.93万元,较2016年减少125.08万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财政收回章康新区发展战略规划等项目指标366.4万元,导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下降。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97.73万元,占46.99%;项目支出1351.41万元,占53.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95.04万元,决算数为204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9%。主要原因: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规划设计项目等经费。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8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新增瑞兴于经济振兴试验区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编制项目,年初无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61万元,决算数为17.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0%,主要原因是:一是2017年度养老保险费支出49.52万元,分别由二个功能分类科目安排支出,即社会保障支出17.49万元和城乡社区支出32.03万元。二是人员变动,预算随之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95万元,决算数为43.7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6.91%,主要原因是:因职工调资,财政追加预算。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5.45万元,决算数为1849.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8.4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未包括上年结转结余规划设计项目经费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03,决算数为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02%,主要原因是:因职工调资,财政追加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66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4.48万元,较2016年增加61.57万元,增长11.14 %,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调资、增加职工养老保险费、医保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56.24万元,较2016年增加25.17 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2017年较2016年增加规划设计项目,相应增加规划业务差旅费、专家评审费和专家往返交通住宿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9.65万元,较2016年增加140.19万元,增长117.37 %,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职工调资,增加公积金;二是获评市先进单位发放奖励金。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6.29万元,较2016年减少1069.48万元,下降99.4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其他资本支出包括规划设计项目和打印机、电脑等办公设备支出。2017年度其他资本支出只包括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支出,而规划设计项目支出转列城乡社区中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5万元,决算数为8.65万元,完成预算的21.9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 8.44万元,下降49.39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4.6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45万元,决算数为 4.94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11 万元,增长2.28%。主要原因是:一是赣州市城市展示馆因总体规划模型更新工程增加接待专家费用。二是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局机关及局属其他单位公务接待实际支出比上年支出同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2万元,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无公车购置决算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决算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的35.77%,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92万元,下降51.31%。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仅保留监察支队3台执法用车,由于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减少,同比呈下降态势。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57万元,较2016年增加65.71万元,增长54.37%,主要原因是:新增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24万元、赴厦门、深圳挂职干部经费10.56万元、赴各县(市)农村村镇规划及建设督导经费10.2万元、2017年较2016年规划项目增多,增加差旅费支出12.89万元、增加规划业务经费8.06万元。具体开支有:办公费13.52万元,邮电费0.57万元,取暖费0.94万元,差旅费40.67万元,维护费0.47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培训费4.59万元,公务接待4.53万元,新增引进高层次人才经费24万元、赴厦门、深圳挂职干部经费10.56万元、赴各县(市)农村村镇规划及建设督导经费10.2万元、规划业务费(规划)39.49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福利费28.59万元,公车租赁费4.47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赣州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项目”等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3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05.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7年度“赣州中心城区片区交通改善规划”等1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06.56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赣州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项目”、“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总体规划模型更换工程”等13个项目共计项目资金1351.41万元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占2017年度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5.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15.65万元,财政专户支出439.2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前期能认真调研,按程序报政府立项,由财政核拨经费,发改委核批采取招投标等方式确定规划设计单位,按合同进度组织专家进行阶段评审,项目完成提交市规委会审议,规划批前公示,最后报市政府批复规划实施,按项目流程实行项目规范管理。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支出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并控制在预算指标范围内。项目完成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
组织对赣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赣州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赣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赣州市城乡规划档案馆、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赣州市城乡规划研究中心6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2.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06.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2048.80万元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能履行部门职责,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履职四个方面,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预算执行,公用经费、三公经费和业务费支出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按照财务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等制度、内控审批程序办理各项支出,确保各项支出符合制度规定,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年实际完成绩效目标达到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值。自评等级为“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度《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项目绩效自评综述:该项目能按照年初计划,在项目立项、资金落实、项目管理、资金支出、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方面落实情况较好。
自评总得分为:95分,自评等级为“优”。
(见附件2《关于2017年度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专项规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赣州市中心城区10分钟便民生活圈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