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赣0702执恢36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2020)赣0702执恢365号《执行裁定书》,将肖新民坐落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东路东侧嘉年华商务公寓E栋附楼2#店面强制过户给曾艳霞,证号为00143829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