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李川)

发布日期:2021-04-13 16:27:02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访问量:

因本人保管不善,将00105925号房屋所有权、赣市直国用(2006)第SF4012609号国用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川

202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