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红旗大道122号63-2-101

发布日期:2021-05-13 10:51:41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坐落于红旗大道122号63-2-101的不动产,因原产权人邹燕萍于1999年8月死亡。根据袁桂英、邹信陶、邹信陵、邹信隆、邹红卫、钟六招娣、邹尚英、邹钟远芳、李光宗、李永亮十人写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部分辅助证明材料,邹燕萍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父母不详,均先于其死亡;配偶:袁桂英(健在);长子:邹信阳(已去世);次子:邹信陶(健在);三子:邹红卫(健在);长女:邹信陵;次女:邹信隆(健在)。其中邹信阳于2017年11月去世,其法定继承人有:配偶:钟六赵迪(健在);长女:邹尚英(健在);次女:邹钟远芳(健在);长子:李光宗(健在);次子:李永亮(健在)。经其继承人协商,袁桂英、邹信陶、邹信陵、邹信隆、钟六招娣、邹尚英、邹钟远芳、李光宗、李永亮放弃继承权,现由邹红卫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地址:建设路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2楼

联系电话:0797-8390892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