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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11-29 15:04:17      来源: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吕亦涵)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1066912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吕亦涵

2023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