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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232

发布日期:2024-03-29 14:49:54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23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2021)南康区不动产权第0447800

李小菲、付声闽

房屋

360703014012GB00060F00060064

南康区南水新区NS3-02地块(塔坳安置点四期东侧)佳兴公园8号楼1704

(2024)赣0703执83-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4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