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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江西荧光磁业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4-16 17:25:41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因本人(公司)保管不善,将赣市开国用(2014)第86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西荧光磁业有限公司

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