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284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赣(2021)南康区不动产权第0440219号 |
吕婉莹 |
房屋 |
360703014017GB00050F00100079 |
南康区南水新区NS2-03地块(人防办西侧)龙湖佳兴·紫云台12号楼2单元12-2-1802号房 |
(2023)赣0702执547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赣0702执547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