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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4)302

发布日期:2024-04-25 15:55:31      来源: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430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20)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9126号

张露清,李伟平

房屋

360703014013GB00005F00030002

南康区南水新区文化公园西侧城市广场璟园14203

(2024)赣0703执恢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