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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01-12 17:08:39      来源:   访问量: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是赣州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组建市自然资源局。将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城乡规划局的职责,市水利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市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管理职责,以及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行政职能等整合,组建市自然资源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章贡区、南康区、赣县区自然资源机构对应市自然资源局相应划转职责,作为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不再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局)、市城乡规划局。县(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体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调整为市、县(市)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