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马益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需要,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马益胜同志聘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章贡大队大队长;
朱伟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队大队长;
刘建军同志聘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赣州蓉江新区大队大队长;
江华锋同志聘任崇义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崇义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刘惠平、何定杆、甘建繁同志任崇义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崇义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郭红同志聘任崇义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崇义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蒋剑波同志聘任崇义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田彬同志任崇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副科级);
肖至刚同志聘任大余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刘云跃、蔡伟华同志聘任大余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黄文清同志任大余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大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易海同志聘任大余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王启科同志聘任大余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蔡群添、廖秋雄同志聘任龙南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龙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张伟夫同志任龙南市山林纠纷调处中心主任(副科级);
黄信楚同志任寻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寻乌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徐芸萍同志聘任寻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寻乌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邱文新同志任寻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寻乌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谢金锋同志聘任寻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副科级);
彭家勇同志聘任寻乌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钟旭辉同志聘任兴国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兴国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欧阳红星同志聘任兴国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
吕思维同志任兴国县矿产资源保护发展中心主任(副科级);
谢红梅同志聘任兴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副科级);
曾晓兵同志任瑞金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瑞金市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杨荣云同志聘任瑞金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瑞金市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钟瑞斌同志任瑞金市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瑞金市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张春林同志聘任瑞金市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余晓平、张常春同志聘任会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会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钟平同志任会昌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会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副科级);
赖慧鑫同志任会昌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郭荣生同志任会昌县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副科级);
张勇同志聘任宁都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副科级);
陈萍同志聘任宁都县自然资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副科级)。
以上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任职(聘任)时间从2021年8月5日起计算。
钟小斌同志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原任正科级别不变;
何坚平、郭其慧、李冬桂、魏国来、宋忠生同志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原任副科级别不变;
曾祥吉、容智敏、唐辉同志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黄运有、曾丽平同志的会昌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改革前的原任事业单位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