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曾书敏、彭洪亮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局党组研究,报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备案同意,决定:
曾书敏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科长;
免去彭洪亮同志的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时间从2021年2月8日起计算。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