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周太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周太华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卫片执法监督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黄国辉同志任赣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收储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张祖良同志任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属调处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同志试用时间从2021年6月15日起计算。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