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关于程卫国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
程卫国、刘志鹏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丁振俞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综合科科长。
以上涉及事业单位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任职时间从2021年4月22日起计算。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