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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陈兴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04 14:50:00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陈兴清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南康大队大队长,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敏同志任全南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全南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

免去黄小洪同志的赣州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建民同志的龙南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德富同志的全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全南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全南县土地收储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谢国宣同志的全南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副科级)职务;

免去兰义敏同志的全南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全南县土地收储中心)副主任(副科级)职务。

以上同志职务任免时间从2023年3月31日起计算。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