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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日期:2020-06-23 01:06: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信息中心  访问量:

国家治理现代化是现代化时代的客观要求。世界现代化进程可以分为两大阶段:第一次现代化是从农业经济向工业经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的转变;第二次现代化是从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工业社会向知识社会的转变。有人主张,第二次现代化的过程应该称为后现代化

现代化发端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很快引发并带动了各方面的现代化:生产现代化、运输现代化、管理现代化、人的现代化,直至国家治理现代化。新中国诞生不久,党和国家就瞄准了现代化。1954年召开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实现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和国防四个现代化。最鼓舞人心的是,1964年周恩来总理在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使我国经济走在世界的前列,作为20世纪内的奋斗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讲过很多现代化,包括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第一次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这个总目标,是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的关键。外国有人称之为中国的第五个现代化。在他们看来,如果说四个现代化所要面对的是中国长期一穷二白的现状,旨在大力发展生产力,那么第五个现代化则是从上层建筑的层面来减少四个现代化在新时代的发展障碍。应该说,这个看法是合理的。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涵义是,国家治理体系要随社会的发展进步而不断改革调整;国家治理能力要随日益复杂的发展状况而不断优化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适应现代化建设和发展需要的过程。说国家治理现代化是一个过程,在于强调现代化的指标是动态性的,是随着时代车轮的前进而不断调整的。但不变的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体系制度化、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高效率,使国家治理者善于运用这套治理体系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