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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局深入推进“市县同权”改革

发布日期:2022-03-31 09:05:05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市政府办近日印发了《赣州市推进“市县同权”改革建立市县联动审批机制实施方案》,明确下放实质性审核权至县级的事项45项,其中自然资源部门23项,占比51.1%,服务窗口前移至县级的事项53项,其中自然资源部门14项,占比26.4%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局敢于亮剑,自我革新,按照“市局能做到的,县局也要能做到”的目标定位,对市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分析,采取直接下放、下放实质性审核权和服务窗口前移等方式,分类梳理37项市级行政审批权限“下沉”至县(市、区),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对标大湾区,打造新时代自然资源第一等营商环境,对本系统行政权力事项逐项梳理优化,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确保“同一事项”在县级“同标准”办理;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局开展“市县同权”改革,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全市自然资源系统推进“市县同权”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保障,确保改革事项“接的住、办的好、管的稳”,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