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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10-30 11:10: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法规科  访问量: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19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对标对表,补齐短板,推动自然资源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推进投资项目审批提质增效改革

1.简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严格遵循市行政审批局的时效要求,实时接收江西政务服务网“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推送至赣州市网上审批系统的待办案件,实时审核,实时将办结信息回传至“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规划类业务现实行“容缺受理”服务,对于资料不齐全的办事群众,采取一窗式前台先容缺受理,后台审批出证,拿证时补齐资料的流程,避免多趟跑,来回跑的现象,且“一书两证”的核发已经实现三个工作日出证,大大缩短了行政许可时间,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有效推进服务向优质化改革。截至目前,共发放规划类市级“一书两证”205件,其中权限内选址意见书1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45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类)107件;章贡分局“一书两证”37件。国土类:国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审批(划拨)6本,丙级测绘资质审批2件。矿管类:矿业权市级权限内行政许可办件数共计87件,其中采矿权延续51件,采矿权变更26件、采矿权新立1件、划定矿区范围2件,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期延期7件;省级转报件122件。

2.积极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竣工测验合一”。一是取消施工图规划审查环节,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行政审批提速提质提效。通过加强对政务服务“放管服”工作落实,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告知承诺制,取消了建筑、市政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规划审查环节,规划建筑方案批复后直接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图采取事后备案制。节省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设计、图审等环节的时间,至少可以提前二三个月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方便企业更早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二是推进“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根据市政府通知精神,我局就“竣工测验合一”工作牵住建、人防、城管等部门下发了技术规程,明确建筑工程行政监管全过程,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和土地量算规则,使用统一坐标系与测量控制体系,详细规定测绘内容、精度与成果样式。逐步建立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电子图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施工图电子图和竣工测绘电子图一网归集、传输和存储,加强与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管平台对接,实现与各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推进了“多测合并,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加快项目竣工验收。

3.积极推进“多测合一”。一是高位推动,出台方案。先后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实施方案》、《赣州市推行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实施方案、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19〕24号)等方案。二是部门合作,统一规程。会同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联合印发《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试行)》(赣市自然资发〔2019〕8号),规程自2019年8月9日发布之日起执行。三是多措并举,培育机构。举办了“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测验合一”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专题培训班;建立了名录库,与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分别在网站(微信公众号)、赣州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建立赣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机构名录库的公告》。

(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办事效率。推出不动产登记“一窗办”改革模式,实现二手房交易登记业务“135”分类限时办结,在全省率先实现1个工作日出证的目标;2019年9月,赣州市本级不动产登记实现一般转移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法人等组织建造房屋首次登记、非公证的继承等复杂不动产登记除外)。二是推进“减证便民”,降低办事负担。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二手房交易确认告知单、完税证明、住房维修基金、白蚁防治合同、物业管理用房确认书等前置证明材料,“最多一次办结”事项达到90%。为针对性解决企业办事堵点问题,取消为自身贷款提供担保的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提供的企业章程、股东会决议等材料;对还贷、续贷为同一家银行的企业合并办理抵押注销、抵押登记业务。三是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与银保监部门推出“无还本续贷”业务,减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推出民间融资抵押登记、类金融机构登记、企业周转金贷款登记等三项抵押新业务,对缓和企业资金矛盾、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商业银行资金供给压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推出了顺位抵押、同位抵押、标准厂房分栋分层抵押、延期抵押和变更额度抵押五大抵押登记模式,有效促进企业灵活融资。据不完全统计,发挥不动产登记基础作用,平均每年为工业企业融资300亿元。四是落实减免政策,降低生产经营成本。落实了“双创”抵押登记费减免政策,凡取得《下岗职工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办理抵押登记业务的登记费全免。根据国家要求,为进一步降低企业发展成本,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于2018年12月10日向社会公告,免收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不动产登记费。遗失注销公告无需登报直接在门户网站办理。免收散户不动产测绘费用。通过落实费用减免政策,每年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约65万元。

(三)加快建设“信用赣州”。一是严格市场准入,研究制定了《赣州市自然资源领域市场准入黑名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然资源领域市场准入监管,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深入推进行业乱象整治。二是严格执行制度。积极和公安机关等部门对接,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违法失信企业或社会组织及相关人员名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涉黑涉恶违法失信企业和人员进入自然资源领域从业。目前已收集涉黑涉恶、违法失信黑名单企业18个,涉黑涉恶、违法失信黑名单人员65人。该“黑名单”信息已经市局局务会审议通过,并于近期发布。

(四)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决策,如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规划的修改调整等,均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均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者公众对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的,举行听证会听取群众意见;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生态环境、经济的,进行了风险评估。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我局在出台规范性文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和信访答复前,基本实现了法制审核全覆盖。逐步配强法制审核专职工作人员,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外聘律师事务所为机关提供常年服务,组建了我局法律顾问团队。聘请了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江西正制律师事务所、华商(赣州)律师事务所、江西百信律师事务所、江西明理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团成员,共同参与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五)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了事前公开。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监督方式等信息。同时,及时事后公开。通过门户网站和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公开了行政处罚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规定和格式制作法律文书,规范执法案卷卷宗,确保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我局1宗自然资源行政执法案卷被省自然资源厅推荐参加全国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全省只有3宗)。强化案卷保存,要求执法案卷按年度移送档案室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保存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三是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都由局法规与信访科组织市局法律顾问团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五型”政府建设和群众关切,结合自然资源部门“两统一”职责,加大公开解读回应力度,推进有效施政。据市政府通报,前三季度,我局累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3811条,在市直部门中暂列第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邓海鹰同志为组长,谢建军、魏清胜同志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以及章贡、南康、赣县区、经开区、蓉江新区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新职责,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对照部、省厅依法公开机构改革调整后的“三定”方案等信息,及时出台《赣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下发《赣州市自然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责任表》。三是加强解读回应。紧紧围绕国家、省有关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政策,发布具有实用性的解读信息,对因政策调整后予以废除或修改的政务内容,及时进行撤换。据统计,目前我局已发布政策解读稿件7件,召开新闻发布会3次;门户网站累计回应社会舆情数1371条,答复网络问政平台转办件64件。四是深化决策和执行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自然资源领域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向公众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所征集意见的采纳情况。加大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力度,在门户网站开设“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对主办、分办的43件答复意见全部予以公开。五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审批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补录进度。目前公开2019年度规划及用地类信息50条,土地交易信息84条,批复征地信息90条,确保了公开信息全面,公开质量达标。

(七)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切实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我局积极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截至目前,我局作为被告的已开庭行政诉讼案件42件,行政机关领导(含副处级)出庭率达100%,其中涉及征地拆迁6件,不动产件4件,不服行政复议9件、不服政府信息公开6件。二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我局严格落实《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的要求,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案件归档查阅、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召开听证会等工作制度,依法接收和处理行政复议申请,要求每件行政复议案件均有2名经办人,并召开复议案件讨论会进行案件审理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17件,涉及举报违法用地3件、征地拆迁1件、信息公开4件。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业务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了解重视程度仍需加强。我局虽然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相当重视,起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基本上都能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履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布与备案等法定程序。但个别业务部门在前期工作中,仍存在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分析论证不够充分等问题,需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调查研究、专家论证等工作机制。同时,加强对业务部门制定政策的业务培训,提高政策质量。

(二)行政执法履职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仍需加强。经分析今年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反映出我局行政行为瑕疵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领域、征地拆迁领域以及我局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及不动产登记发证等具体行政行为等方面,主要问题为应公开的信息不公开或未全部公开、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程序存在瑕疵等。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一)统筹协调,构建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赣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落实人员,深入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制度,全面提高全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继续完善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和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健全决策风险评估机制,以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国土资源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努力提高决策效力,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加强案件管理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把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的工作机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部署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分管领导及时组织涉案部门研究办理重大、复杂、疑难行政案件,形成领导重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继续加强与信访、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探索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的长效机制,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解决各类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继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行政法制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专项监督、个案监督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组织整改,以案卷评查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020年,我局将根据局党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学习,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努力推动“法治国土”的建设和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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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