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全力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发展

发布日期:2020-06-15 03:06: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办公室  访问量: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全力保障旅游项目用地发展,加快“五型”政府建设,已供应土地1.46万亩,其中新增建设用地1.29万亩,此外通过规划调整保障用地1.26万亩,旅游项目建设取得新进展,旅游用地管理体制取得新突破,旅游经济迈上新台阶。

高度重视,强化协调调度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赣州市发展全域旅游行动方案(2017-2019年)》,明确了工作职责和政策措施,成立了市重大文化旅游项目推进小组,定期召集相关单位进行调度,市自然资源局建立了项目用地保障专班,协调解决旅游项目用地问题。

规划引领,保障用地空间

抓好项目规划保障工作,接续推进过渡期内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协同,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指导有需求的县(市、区)做好“两规”融合规划局部修改调整工作,有效破解重大旅游项目用地瓶颈。截至目前,已完成17个县(市、区)“两规”融合工作,针对旅游项目用地的特点因项施策、分类管理,努力做到布局精准,对拟建设的旅游项目用地在规划上给予充足的空间,做到优先保障。  

集中统筹,保障用地指标

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对列入旅游重大项目库的文化旅游项目,由市级统筹保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在具备用地报批和开工条件后由市级优先调剂安排。同时,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仅2019年,全市争取省自然资源厅批复风景名胜设施用地628亩,保障了全南县南迳鼎龙十里桃江、崇义县上堡梯田、龙南县悦龙湾等一批旅游项目用地。

纳入供应计划,保障项目供应

合理安排旅游项目用地,将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对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优先预审,优先保障供应,近年来,全市已完成方特主题公园、龙川极地海洋世界,会昌县汉仙盐浴温泉度假区、寻乌温泉小镇等一批市县重点旅游项目用地供应。在2020年全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已安排列入计划的旅游项目多达76宗,用地面积4930.3亩。

创新供应方式,灵活多样供应

在政策探索上勇于尝试,在实践敢作敢为,一是参照工业用地管理相关规定,除房地产开发用地外,允许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文化旅游项目用地。二是对文化旅游项目可以按照建多少、批多少的原则,根据规划用地性质和土地用途,实施点状布局、点状报批、点状征地、点状供地的方式完善用地手续,又较好地解决了崇义县上堡梯田等一批乡村旅游项目用地紧缺的问题。三是对旅游项目中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用地,按现用途管理,通过承包经营流转的方式保障项目用地。

挖掘存量土地,发展旅游项目

一是对传统工业企业利用存量房产融合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如章贡区宋城壹号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前身为赣州水泵厂,在企业实施退城进园后,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打造成一个集创意办公、创新孵化、休闲旅游于一体的文旅服务平台,老工厂换发出新芳华。二是利用农村“空心房”整治成果发展乡村旅游项目。如全南县雅溪村修缮55户老旧闲置农房,开展民俗表演、民宿等经营性活动,打造4A级景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三是利用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旅游项目,既节约土地,又变废为宝。如瑞金沙洲坝“浴血瑞京”红色文化演艺景区。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打造历史文化街区

为保护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金字招牌”,我市开展了《赣州古城保护与发展战略规划》,先后编制了郁孤台、姚衙前、南市街、灶儿巷、慈姑岭、新赣南路等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街区保护规划,尊重和珍惜历史传统、地域风貌和特色文化,使城市建设充分融入我市独有的人文特质,完美融合城市景观和人文景观,彰显城市特色,有效提升我市城市旅游形象。2018年印发《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风貌修复专项工作方案》,目前,正在进行《赣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的立法前期工作,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基本保持完整,为打造宋城文化旅游核心区打下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