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13 11:14:55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97号建议

答复的函

朱汉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于都段)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于都段)项目是G319瑞金至兴国改线工程(瑞兴于快速交通走廊)项目的一部分,用地总面积2697亩,新增建设用地2673亩(耕地755亩)。根据审批权限,项目用地预审需报自然资源部审批,用地报批需报国务院批准。为了推动项目用地审批,我局与市公路部门多次调度项目涉及的瑞金市、兴国县、于都县、宁都县四县(市),于202010月获得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意见(预审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1888号)。随后,我局与市公路部门立即协调四县(市)启动用地报批组卷工作,并督促四县(市)同步办理用地报批所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林地审批、社保审批、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复垦、违法用地查处等材料,促成项目于202112月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办公会。项目将于近期呈报自然资源部审查。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跟踪项目在自然资源部审查办理进度,争取尽快获国务院审批,支持项目开工。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支持和关心。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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