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9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9 16:29:16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关于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098号提案

答复的函

董伟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稀土资源绿色开发,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稀土资源绿色开发工作,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引导、推动稀土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强化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指标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每年下达的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综合各稀土矿山的年度采掘计划、生态修复义务完成情况、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初审意见等,分解开采指标给各稀土矿山,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责任书,督促矿山企业严格履行采矿权人义务,依法在有效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内,按核定的开采规模及开发利用方案,在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的情况下组织开采。

研发开采新工艺,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

为推进我市稀土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从源头上解决稀土开采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氨氮污染问题,我局争取了中国地质调查局在我市开展“赣南离子型稀土绿色开发示范”专项研究,探索离子型稀土绿色开发新模式;积极与中国稀土集团对接联系,协调推进离子型稀土无铵开采提取工艺的推广应用;依托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江西理工大学和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与环境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和研发力度,推进稀土绿色提取与富余元素均衡利用,提高资源绿色开采效率。

创新生态修复理念,积极推进绿色生态修复方式应用

我局积极践行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大力推进稀土矿区综合治理,指导寻乌县总结探索出南方废弃稀土矿山综合治理“三同治”模式,被列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入选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典型案例和全国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我市历史遗留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已基本得到有效解决,目前,我局正在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鼓励各地以市场化、多元化方式全力推进其他矿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期间,我局将积极鼓励、引导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绿色生态修复方式开展修复治理,以逐步恢复矿区生态功能,增加森林碳汇及土地碳汇,提升碳汇功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积极推动稀土矿山绿色开发技术和绿色生态修复方式的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稀土资源绿色开发水平,助力碳达峰碳中和实现,为美丽赣州建设贡献自然资源部门力量。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及稀土资源绿色开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