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土地建设工业园区道路案
经查,2017年11月起赣州市章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水西镇黄沙村集体土地1.21亩、沙河镇沙河村土地1亩建设工业园区道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0年5月11 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修订版)》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赣州市章贡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