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18年5月起安远县交通运输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安远县三百山镇虎岗村集体土地13.2亩(其中耕地8.71亩)建设三百山热泉河门口小游园景观绿化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2020年6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0年修订版)》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对安远县交通运输局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