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供销社社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
建设食用菌研究所章贡分院办公楼项目案
经查,2020年12月起,赣州市章贡区供销社社有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章贡区沙石镇火燃村土地1.75亩用于建设食用菌研究所章贡分院办公楼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2年5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违法当事人采取措施,消除违法状态,改正违法用地行为,并处以1.2467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