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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梅林镇双龙村委会非法占地实施平整项目案

发布日期:2024-01-26 15:05:19      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经查,20217月起,赣县区梅林镇双龙村委会未经批准占用赣县区梅林镇双龙村新市民安置地0.29亩土地实施平整项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41月,赣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处以罚款共计208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