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自然资源业务矿产资源管理

赣州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4-30 17:15:00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合并编制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国土资函[2016]3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发证“三合一”方案编制和审查的 通知》(赣市自然资字[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受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赣州市地质队组织专家对2021326日前受理的”江西省全南县石磊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青龙山萤石矿”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赣州市地质队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黄先生

话: 0797-8185153

真:  0797-8185153

箱: gzdzd2008@sina.com

附件:  专家评审意见表和评审专家名单.

全南石磊青龙山萤石矿专家组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