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即可
申请材料目录(电子证照具有同等效力)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主债权合同;
5.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附有抵押条款的无须提供);
6.预告登记证明(已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或不动产抵押权预告登记的须提供);
7.资金来源承诺书(办理民间借贷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须提供);
8.办理反担保抵押登记的还应提供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抵押人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
9.知晓抵押权顺位的书面材料(办理顺位抵押的抵押权人须提供);
10.其他必要材料。
反担保、民间借贷、典当抵押登记抵押人为自然人的,配偶双方应到场申请。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
办结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时起60分钟内办结(批量件除外)
收费依据及标准
费用名称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不动产登记费 |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申请人以同一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一件收费,非同宗土地上多个抵押物办理一笔贷款,申请办理抵押权登记的,按多件收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登记费。 |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
结果送达
1.现场送达 2.邮政特快专递(EMS)送达 3.推送电子登记证明
办理部门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
(1)市本级:赣州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二楼(赣州市章贡区建设路与南康路交汇处)
u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仅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服务)
u 监督电话 0797-8390912 咨询电话0797-8390902
(2)直属一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门右侧)
u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仅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服务)
u 监督电话 0797-8682631 咨询电话 0797-8682635
(3)直属二所:赣州市南康区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南康区赣南大道金融中心1号楼裙楼)
u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8: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仅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
u 监督电话 0797-6627187 咨询电话 0797-6627357
(4)直属三所: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西塔)三楼(赣州市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东厅3楼)
u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8: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仅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服务)
u 监督电话 0797-4441058 咨询电话 19914677139
(5)蓉江登记站:蓉江新区管委会三号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
u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9:0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仅提供不动产登记受理业务服务)
u 监督电话 0797-8166682 咨询电话 0797-816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