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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对赣州开展全省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第二次督导

发布日期:2024-02-23 17:50:41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2月21至23日,全省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第一督导组省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处长陈国维一行赴赣州开展第二次督导。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风雷、市自然资源监察支队二级调研员邱春生陪同。


督导组一行先后深入蓉江新区、于都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工作,详细了解了县局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并就抓好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推进矿山安全生产进行了深入交流探讨,并委托技术人员对2家涉嫌越界开采矿山进行了勘测。


2月23日,督导组在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赣州市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查阅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资料,反馈了督导检查情况,与专项检查工作相关科室同志交流了工作意见和建议。督导组认为,我市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有力,成效明显,对我市专项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就进一步做好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超层越界开采重大隐患专项检查工作,陈国维处长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进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二要全面排查。做到认真排查、重点排查、内外业结合排查,加快排查进度,提高排查效率;三要依法处理。对发现的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及时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函告,同时加强查处后的生态修复工作,尽快恢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