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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刘建华)

发布日期:2025-01-24 11:38:37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刘建华

本人因保管不善,将赣(2020)南康区不动产权第0098283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建华

2025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