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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057

发布日期:2025-01-24 10:51:13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05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16)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385号

肖新萍,黎振东

房屋

360703013034GB00010F00040011

南康区蓉江镇金赣大道市政广场西侧新世纪购物中心

(2024)赣0703执恢71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