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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14 10:01:37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南田村北坑口组

坐落于赣州市赣县区五云镇南田村北坑口组的不动产证号: 赣县林证字(2006)第0806100013,因原产权人曾广发20200615年老死亡。根据继承人许同英、曾照文、曾照兰、曾照连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部分辅助证明材料,

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曾继晢已死亡   

母亲:陈山崽已死亡   

配偶:许同英健在

子女1曾照文健在

子女2曾照兰健在

子女3曾照连健在

无收养子女、无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许同英、曾照兰、曾照连放弃继承权,现由曾照文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97508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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