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 赣县梅林镇井前路17号 的不动产,证号: 赣房权证梅林字第0055号 ,因原产权人 程光栋 于 2005年 05月17日因 病 死亡。因继承人王元贞、程适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经全体继承人现场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后,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 程宗宣(已故)
母亲: 陶端柔 (已故)
配偶: 王元贞
子女1: 程适
无收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 王元贞 放弃继承权,现由程适 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21581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2025年04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