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2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赣(2022)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4619号 |
陈永尧,黄爱梅 |
房屋 |
360703014012GB00009F00040014 |
赣州市南康区武装营院南侧E-08C2地块南水国际3栋2单元303房 |
(2025)赣0703执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