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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247

发布日期:2025-04-01 14:39:03      来源: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24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22)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4619号

陈永尧,黄爱梅

房屋

360703014012GB00009F00040014

赣州市南康区武装营院南侧E-08C2地块南水国际32单元303

(2025)赣0703执1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