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乡湖江大街122号)
坐落于赣州市赣县区湖江乡湖江大街122号的不动产,证号:赣房(湖)字第034号、赣国用(95)字第12-244号,因原产权人付芳春于2024年10月8日因病死亡。根据继承人付宏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付先忠(已故)
母亲:陈立凤(已故)
配偶:谢成秀
子女1:付海燕
子女2:付海青
子女3:付宏智
无收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谢成秀、付海燕、付海青放弃继承权,现由付宏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21581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