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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08:43:08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21

关于不动产继承登记的公告

赣州市赣县区湖江乡湖江大街122号

  坐落于赣州市赣县区湖江乡湖江大街122号的不动产,证号:赣房(湖)字第034号、赣国用(95)字第12-244号因原产权人付芳春2024108日因死亡。根据继承人付宏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

父亲:付先忠(已故)

母亲:陈立凤(已故)

配偶:谢成秀

子女1付海燕

子女2:付海青

子女3付宏智      

无收养子女或非婚生子女

经其继承人协商,谢成秀、付海燕、付海青放弃继承权,现由付宏智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特此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办公地址:赣县区灌婴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4421581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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