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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370

发布日期:2025-05-16 09:47:25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370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21)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4564号

李健明

房屋

360703014003GB00182F00090095

赣州市南康区东山街办坪塘村(凯旋城6号楼604号房)

(2025)赣0703执1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