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金岭路11号(七一九社区)13栋1单元102号、13栋4号柴间)

发布日期:2025-06-06 15:04:22      来源:   访问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送达材料地址:赣州经开区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西楼9、10号窗口。

联系方式:0797-8682634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书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陈庆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金岭路11号(七一九社区)13栋1单元102号13栋4号柴间

赣房权证字第00085173号、赣房共字第0039560号

谢满秀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一所

2025年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