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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编号:(2025)433

发布日期:2025-06-05 15:57:18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编号:202543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赣(2017)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11289号

 赣(2021)南康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249号

卢伟鹏

房屋

360703014014GB00007F00030043

南康区东山街道办南水新区岭额下五星公馆242单元105号房

2025)赣070213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赣070213号之三《执行裁定书》

公告单位: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直属二所

20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