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宋塘村中心屋组的不动产,原产权人曾庆兰于2023年1月2日因病死亡。根据曾小林、曾罗英等人提供的《亲属关系证明》及部分辅助证明材料,曾庆兰的法定继承人情况如下:父亲:曾宪汉(已死亡);母亲:张长娇(已死亡);配偶:罗金凤(已死亡);子:曾小林(健在);女:曾罗英(健在)。经其继承人协商,曾罗英壹人放弃继承权,现由曾小林壹人向市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不动产登记站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的规定,对本次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本中心将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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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