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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中心城区沙河组团E5-2、E13-6地块规划调整事项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4-30 15:16:23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为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升杨仙岭溪沿线居住生活环境和安全水平经市政府同意,我局开展了沙河组团E5-2、E13-6地块规划调整工作

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市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要求,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意见,公示日期为2025430日-2025529日(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797-8155043

电子邮箱:zrzyjzgfjghk@163.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2号


附件:关于沙河组团E5-2、E13-6地块规划调整的具体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