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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温昌辉、刘志鹏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18:25:00      来源:   访问量:

各县(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章贡、南康、赣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蓉江新区分局党组织,市局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赣自然资党任〔2025〕84号文件通知,省厅党组决定:

温昌辉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志鹏同志任赣州市自然资源保护检查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试用时间从2025年9月24日起计算。


中共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