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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赣州市中心城区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12:20:29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提升住房品质,现将经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赣州市中心城区住宅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优化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4年6月5日起通过招拍挂方式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住宅项目,为小区提供公共服务的位于建筑首层的单层有顶盖、两侧通透开敞、顶盖宽度不超过3.9米的风雨连廊,独立配建的非机动车棚,建筑物屋顶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出屋面风井、烟道、水电井,按照相关规范要求配置并经电力部门审核的安装布置有配电变压器及配电屏柜的配电站房、开关站、开闭所,地下车库坡道出入口顶盖,在满足消防安全、供小区业主休闲健身活动的架空层,按规划条件要求配建的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其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划拨用地住宅项目参照执行。各县(市)参照执行。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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