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为雨“筹谋” “四举措”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

发布日期:2023-05-11 16:01:53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赣州市为雨“筹谋”

“四举措”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堤”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高度重视、多举措部署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市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有序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有力保障了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

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动建立定点督导检查机制,坚持落实地方政府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在防灾减灾工作上取得显著成效。

一、高位推动,压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压实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召开专题调度部署会、亲自到隐患点进行督查;寻乌县、安远县等县地灾办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社区管委会等层层签订地质灾害防灾责任状,落实防治单位和防治责任人。

二、提升质效,强化源头管控治理工作。各地总结有效工作经验和做法,从地质灾害源头进行管控和治理,达到较好防治效果。如蓉江新区总结经验并出台了《关于加强村民切坡建房管控的意见(试行)》,指导基层从源头把关,管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兴国县印发了《兴国县农村切坡建房地质灾害隐患简易评估技术指南》,建立切坡建房简易评估制度,总结出了一套切坡建房先治后建的管控办法,避免地质灾害隐患点新增。

三、保障有力,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基本要素。各地积极采取措施,有力支持基层工作人员更好推进地灾防治工作,十分重视补助发放,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所需资金等基本要素。如宁都县等地由县财政统筹资金对一些小型地灾隐患点进行简易治理,经技术单位验收合格后每个治理点补助治理资金3万元;上犹县等地提高了补贴保障,按照2400元/年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组织实施,进一步确保了防灾减灾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全南县金龙镇等地滑坡隐患点通过县级财政资金62万元进行简易治理有效消除隐患。

四、创新举措,推动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各地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不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提高防治的整体效果。如崇义县为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人员的实践能力,邀请江西赣南地质矿产集团有限公司等技术支撑单位深入到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工作培训;大余县、定南县等地为群测群防员配齐手电筒、手提扩音喊话报警器、雨具、工具包等必要监测预警工具,防治效果得到明显提升。(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8155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