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晨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范围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汇总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回复意见,现答复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赣州市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近年来,经济发展一直领跑全市,作为赣州对外开放的窗口,工业发展的主平台,我局会同发改、工信部门一直关注和支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济发展。
一、关于开发区考核相关情况
为提高开发区承载能力,解决开发区可用土地资源严重不足,一些招商大项目难以落地的问题,我局会同发改部门积极推进扩区调区工作,自2020年以来,共有10个开发区扩区调区相继获省政府批复,累计调区面积1.66万亩,扩区面积4.3万亩。开发区扩区调区是在符合当前国土空间规划形势下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园区承载力和竞争力的有效途径,能够极大缓解当前供地紧张,进一步提高各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争先创优工作的积极性。2023年,我市在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中取得历史最好成绩,2个国家级开发区和10个省级开发区获评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第一等次,占全省第一等次26%和全市开发区总数的近2/3。全省19个国家级开发区中,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第6名,与上一年度相比,进位13名。
二、关于统筹考虑“区块二”开发利用的建议
1.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区域的批复》(赣市府字[2016]177号)文件精神,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块二”区域,自2016年起划归至赣州蓉江新区管理。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区块二”位于赣南大道两侧,面积557公顷。其中,508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49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该区域位于中心城区“三轴”中的公共服务轴上。按照《赣州市蓉江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区块二”范围位于“城市服务发展轴”和“新兴功能拓展轴”两轴交汇的核心位置,规划功能为综合商贸区,需承载城市人口约7万人,承担商业中心、居住及公共服务配套等功能。关于“统筹考虑将区块二面积560公顷范围内未开发区域参照“飞地”园区模式的管理方式安排至我区统一管理”的建议,涉及行政管辖区域调整,需进一步报请市政府审议,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发改、工信等部门立足职能分工做好服务保障。
2.推进扩区调区优化提升发展空间。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区需经国务院审批,截止目前,国务院尚未启动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区工作,后期,待启动国家级开发区扩区调区,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等部门,全力支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调区,进一步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范围内土地利用率,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国家、省开发区综合考核中争先进位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 7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