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卉 因保管不善,将 S00278668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和赣市国用(2014)第SF8124号土地使用权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晓卉
2025年 3 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