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085385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设路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2楼
联系方式: 0797-839089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邱邑应、曾兰香 |
继承 | 赣州市东郊路8号滨江.东方胜境10栋208室 |
S00243240/S00243241 |
邱俊平 |
2 | 邱邑应、曾兰香 | 继承 | 赣州市东郊路8号滨江.东方胜境26栋8号杂间 | S00243242/S00243243 | 邱俊平 |
登记机构: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