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4-18 10:57:11      来源: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段丽娟因保管不善,将赣(2021)赣州市不动产权第0143617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段丽娟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