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516325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建设路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2楼
联系方式: 0797-8390892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张玮 |
继承 |
赣州市章贡区安远路8号宝能世纪城西区地下室P-176车位 |
2018-0077627 |
刘玮 |
2 | 张玮 | 继承 | 赣州市章贡区安远路8号宝能世纪城西区11号楼2003室 | 2017-0086663 | 刘玮 |
登记机构: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3日